作者:佚名 来源于:中华书画网
由于特殊的历史、社会原因, 黑龙江省广大林区长期单一的国营经济, 可以说是 “全民天下”、“一片净土”。70年代出现了知识青年安置问题, 开始办集体经济, 当时也仅作为安置知识青年的权宜之计,集体经济躺在全民身上吃 “大锅饭”, 优越性发挥不出来。1979年后,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知识青年的大量增加, 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。到1983年末, 已有独立核算的集体经济单位1 654个, 从业人员32.6万人, 生产经营项目80多个, 产品280多种,产值5.1亿元, 相当于森林工业总产值的33.4%。尔后, 林区集体经济持续发展, 由以农为主, 自给性生产, 转为以林为主, 林、农、工商、种 ......
上一篇: (三)调整产业产品结构
下一篇: (五)依靠科学技术治危兴林
(四)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 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 农业百科 百科知识
百科知识
农业百科
中国
美国
米勒
作品赏析
发展
国际
全球
收藏
博物馆
拉斐尔
书画
国家
经济
书画作品欣赏
世界
书法
达芬奇
名作赏析
【相关文章】
版权声明: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,作为参考,不代表本站观点。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,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,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!转载本站内容,请注明转载网址、作者和出处,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