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佚名 来源于:中华书画网
在全面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,集体仍然保留了部分的功能,一般做到“六统一”,即统一制订农村建设和各业发展规划,统一管理和使用大中型农机具,统一管理和使用大中型水利设施,统一组织农田基本建设,统一经营适合集体兴办的工业、副业、商业、服务业等,统一兴办公益福利事业。
在收益分配方面,集体组织重点调整积累和消费的比例。一些由村组直接经营的企业收益,承包企业和农户承包上交的承包金和利润,以及“三提五统”等,在扣除必要的开支以后,一部分用于公共积累,如农田基本建设,建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等;一部分以消费基金形式,在本村组范围内进行分配。部 ......
上一篇: (一) 大包干的收益分配
下一篇: (三) 乡村集体企业的分配
(二) 集体统一经营、统一核算的分配 农业百科 百科知识
百科知识
农业百科
中国
美国
米勒
作品赏析
发展
国际
全球
收藏
博物馆
拉斐尔
书画
国家
经济
书画作品欣赏
世界
书法
达芬奇
名作赏析
【相关文章】
版权声明: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,作为参考,不代表本站观点。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,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,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!转载本站内容,请注明转载网址、作者和出处,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