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佚名       来源于:中华书画网

新疆是我国地震较多的省区之一,仅次于台湾和西藏。自1716年有地震记载以来至1995年共发生MS≥4.7级破坏性地震755次,其中MS≥8级地震3次,7.0~7.9级地震16次,6.0~6.9级地震83次,4.7~5.9级地震102次。1902年阿图什8.25级地震是新疆最大的一次地震。

1949—1995年新疆共发生MS≥4.7级破坏性地震534次,其中7.0~7.9级地震6次,6.0~6.9级35次,即MS6级以上地震41次,年均0.9次。地震造成的损失有:倒塌房屋2.6万多间,严重破坏房屋3.32万多间;破坏水库大坝5座,死101人,伤360多人,牲畜死亡1.1万多头(只),直接、间接经济损失3.43亿元 ......




上一篇(十一)沙尘暴

下一篇(二)地震灾害的基本特征



 【相关文章





版权声明: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,作为参考,不代表本站观点。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,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,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!转载本站内容,请注明转载网址、作者和出处,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