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佚名 来源于:中华书画网
1986年,浙江省为加快农村低压配电网的建设,使低压线路、配电台区和配电装置、用电设备都能符合部颁《农村低压电力技术规程》的要求,在农村开展用电“标准村”、“合格村”的建设。各市地、县供电局分别在经济较富裕的乡村进行试点。当年,全省建成标准(合格)村628个。1988年9月,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,浙江省电力工业局印发了《浙江省农村用电“标准村”“合格村”验收办法(试行)》,明确规定村管电组织、村电工报酬、电价电费制度,安全用电、配电设施、低压线路和用电设备的装置等六个方面的标准要求。还规定用电“合格村”,由供电所组织区、乡农电站验收,报县供电局( ......
上一篇: (四) 农村电工
下一篇: (二) 农村电气化县
(一) 农村用电标准(合格)村建设 农业百科 百科知识
百科知识
农业百科
中国
美国
米勒
作品赏析
发展
国际
全球
收藏
博物馆
拉斐尔
书画
国家
经济
书画作品欣赏
世界
书法
达芬奇
名作赏析
【相关文章】
版权声明: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,作为参考,不代表本站观点。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,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,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!转载本站内容,请注明转载网址、作者和出处,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