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佚名 来源于:中华书画网
山丘区地下水排泄于河道形成河道基流, 所以, 平原区地下水才具有重要的开采价值。据估算, 青海省平原区地下水可开采量为23.11亿立方米/年, 其中黄河流域3.83亿立方米/年, 内陆河流域19.18亿立方米/年。 到1986年, 全省年开采量仅2.18亿立方米, 占资源量的3.9%, 主要集中在西宁市、格尔木市、东部农业区和柴达木盆地东部的小片农业区 ......
上一篇: 2.地下水资源的分布特征
下一篇: 3.澜沧江流域
【相关文章】
版权声明: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,作为参考,不代表本站观点。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,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,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!转载本站内容,请注明转载网址、作者和出处,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。